热点动态 报考指南 初证考试 继续教育 培训动态 网络教育 成人教育 开放大学 考试动态 报考指导 备考资料 一建继教安排 二建继教安排 二造管理 二造实务 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证书领取 培训动态 报考指南 图书教材

吉林省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时间:2021.10.25 16:04:42   点击:

按照应急管理部要求,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9月14日起全面启动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并印发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此次检查督导工作由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组织开展,检查范围为构成重大危险源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按照企业自查、市级层间交叉检查、省级层面抽查方式,从9月14日至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方案要求,纳入检查范围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试行)》和《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规定,认真开展自查、得出自评分、确定风险等级并实施整改。市级层面交叉检查和省级层面抽查以“消地协同”方式展开,市(州)层面分别成立联合检查组,省级层面成立2个联合抽查组,聘请有关专家参加。


方案强调,强化录入管理。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行企业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抽查核查工作数据“三录入”。强化执法处罚。对市级检查、省级抽查新发现的隐患问题和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整改计划与实际不符、未按照整改计划时限完成整改的,由属地严格执法处罚。强化宣传曝光。对先进做法进行正面宣传,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不力企业予以曝光。


原文地址http://yjt.jl.gov.cn/zwyw/yjyw/202110/t20211025_8258060.html


同创学院企业安全内训,咨询热线400-999-4365!

 

202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专注安全工程领域培训18

上海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全国注安考试报名确认点

上海市优秀职业认证培训品牌

上海市建交委指定培训基地

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理事单位

 

课程咨询热线:400-999-4365

 

同创学院官网:www.zhikao36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