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要求,现将我省2025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承诺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阶段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7日。
举报电话:0971-962121(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举报邮箱:qhrskszx@126.com
举报网站链接:http://www.qhpta.com
附件:2025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承诺情况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903541e155caa9847d8856180396be3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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